地方交易场所,是指地方政府批准设立与监管的非标、非公众、区域性的要素交易场所,其设立一般围绕地方产业特色、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而生。地方交易场所一方面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平等、透明的交易机会,促进了要素和商品的有序运转和公平交易,另一方面由于其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开性,因此特别需要依法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近年来,广州市按照国家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清退、注销、转型非法交易场所,并从探索创新发展思路、明确发展定位、强化公司治理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整合相关资源、提升“交易+服务”效能等方面推动规范保留交易场所工作重心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14家地方性交易场所正按照《2022年广州交易场所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有序运行。
在国家、省的统一部署下,广州市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攻坚战工作成效显著,风险水平明显回落、整体可控。截至2022年8月底,广州市规范保留类交易场所共14家,占全省各类交易场所数量47%,位列全省第一。其中商品类交易场所9家,权益类交易场所4家,其他类(数据)交易场所1家。此外,另有6家省属交易场所注册地在我市。2022年3月31日下午,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本市12家交易场所相关负责人召开2022年广州交易场所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2023年4月12日,《2023年广州市交易场所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发布。以下是《要点》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推动广州市各交易场所紧抓《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和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等重大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交易场所要资源集聚和要素配置的功能作用,实现交易场所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做好地方交易场所总体规划
结合国家对地方交易场所质量提升的有关要求,结合《南沙方案》等国家相关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我市现有交易场所升级转型和资源整合,优化现有交易场所品种类型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引导各交易场所充分依托产业背景拓展业务,通过优化股权结构、整合业务渠道、上下游客户、相关服务体系等多方资源,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提升平台综合功能和服务能力。推进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建设,增强广州南沙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增强在粤港澳三地的服务功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平台。
二、全面提升交易场所建设水平
推动交易场所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和合规内控体系。指导交易场所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充实专业人员力量,完善规章制度,树牢合规经营意识,规范决策机制,不断提升交易场所公司内部管理水平。督促交易场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经营。通过多种方式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人才队伍,形成梯队结构,确保专业人才不断层,为交易场所发展建立稳定的人才保障。
三、大力推进交易场所数字化建设
结合全省率先打造世界级“数字湾区”战略目标,大力推进各交易场所数字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支持交易系统升级改造,健全线上线下融合的一体化服务体系,促进交易服务效能提升。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数据信息保护建设。推动各交易场所相关数据信息接入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着力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四、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
贯彻落实省《完善期现货联动市场体系 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广东省现货贸易市场优势,促进我省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集散中心和产业聚集区等发展创新,实现期现货、在离岸交易创新发展,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
五、大力推动期现结合业务发展
鼓励我市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加强与包括广州期货交易所在内各大期货交易所沟通联系,推动本市优质企业设立期货品种交割库,推动地方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与期货交易所开展合作,探索构建大宗商品生态圈,促进场内场外协同发展,持续扩大期货衍生品服务实体覆盖面。指导各类交易场所结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有关工作,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优势和特点,优选重点产品,健全配套服务,壮大业务规模,提高产业链服务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为探索开展期现联动夯实业务及经营管理基础。
六、提升交易场所监管工作能力水平
有序推进我市交易场所监管工作机制与《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衔接,推动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梳理细化我市交易场所监管规则,充实完善日常监管工作指引,提高行政管理事项标准化水平。对日常监管及行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管理,强化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问效,形成建账、监督、整改的清单化和闭环化,提高监管工作标准化水平。
七、加强交易场所风险防控
引导交易场所加大对风控工作的力量投入,设立首席风险官,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筑牢风险防控第一道防线。强化现场检查全覆盖,对持牌交易场所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借助专业机构力量,通过科技手段整合非现场监管、网络舆情、司法诉讼、信访投诉等各方信息及时发现风险线索,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化解在小,坚决实现“三个不发生”。
八、配合国家和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与国家、省清整联办及各区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净化市场环境,严密防范发生涉众风险。督促指导各区加强与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虚拟货币及代币发行融资(ICO)整治、私募基金防范处置、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规范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工作机制衔接,切实履行风险处置属地职责。
九、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引导各交易场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党建引领我市交易场所建设发展,常态化开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宣传活动,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交易场所成立党的组织或加入我市地方金融行业党委,进一步发挥“五链红联”党建工作共建机制作用,提升我市交易场所地方金融工作服务党的事业和国家建设大局成效。